职业打假人被羁押1004天获国赔52万,正义与法律的较量

康陈 问答 2024-09-12 31 0

正义终现:职业打假人黄林羁押千日后获国赔52万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每一个案例都是对法律公正与正义的一次检验,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在经历了长达1004天的羁押后,终于获得了国家赔偿共计524,289.76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这起案件不仅是对黄林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职业打假行为在法律边界内合理性的一次深刻探讨。

案件始末:从打假到被羁押

黄林,一个来自广西的普通人,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新闻中了解到职业打假人的成功案例,便萌生了通过打假揭露问题、获取合法赔偿的想法,2015年,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在广东惠州的务工生活,自学相关法律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他的主要目标是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尤其是来自中国香港和日本,甚至包括日本核辐射地区的食品。

2017年至2018年间,黄林频繁穿梭于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这些问题食品后,他迅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商家协商赔偿,两年间,他成功举报了超百家商家,并通过协商获得了超过二十万元的赔偿,这一系列看似正义的打假行动,却意外地将他推向了法律的另一面。

职业打假人被羁押1004天获国赔52万,正义与法律的较量

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羁押,随后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认定黄林通过举报后利用商家对食药监处罚的担忧,多次向商家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面对这一判决,黄林坚决不服,提起了上诉。

法律抗争:从一审到二审的逆转

黄林的上诉之路并不平坦,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再次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黄林并未放弃,他坚信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继续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法院认为,黄林的行为虽然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他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向监管部门举报,是公民行使法定权利的行为;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商家协商获取赔偿,也是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和请求权基础,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如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销售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的食品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法院强调,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黄林的行为不应予以刑事惩处,这一判决不仅为黄林洗清了冤屈,也为职业打假行为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性提供了有力支持。

国家赔偿:正义与尊重的回归

随着无罪判决的尘埃落定,黄林也迈出了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步伐,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共计524,289.76元,这笔赔偿不仅是对黄林被错误羁押1004天的人身自由损失的补偿,更是对他精神损害的一种慰藉。

对于黄林而言,这场法律抗争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的解决,他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未作出道歉表示不满,认为法院应该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更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此,他已于2024年9月8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赔偿事宜。

黄林的故事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广泛讨论,职业打假人在揭露市场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的行为也面临着法律边界模糊、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如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规范职业打假行为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律反思:职业打假行为的未来走向

黄林的案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职业打假行为法律边界的契机,法律应当明确职业打假行为的合法性和界限,虽然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但也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和引导,防止其滥用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最近发表

康陈

这家伙太懒。。。

  • 暂无未发布任何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