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校长免职

倪欢 百科 2024-10-20 35 0

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食品安全事件,该校食堂被曝出供应变质臭肉给学生食用,引发了家长、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不满,事件发生后,昆明市官渡区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和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涉事企业被责令停止经营并面临巨额罚款,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严重漏洞,也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警钟。

事件回顾

10月16日,长丰学校的学生家长在食堂用餐时,发现鲜猪肉片散发出明显的异味,立即向学校反映,这一消息迅速在家长群体中传开,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和担忧,次日凌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对涉事学校和企业立案调查,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同步检验,确认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远超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调查结果显示,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但在后续的加工和存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问题,当日凌晨,猪肉在机器切片加工后,未进行散热处理便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了近4个小时,随后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了5个半小时,整个过程中,猪肉没有经过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导致因运输及存储不当而变质变臭。

涉事企业与学校责任

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校长免职

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由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创办,2024年8月,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润升”)承包经营食堂,但这一决定并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云南润升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限于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并不包括餐饮服务,其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却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属于违规行为。

在食堂经营过程中,云南润升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也严重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导致变质猪肉进入食堂并最终被端上学生的餐桌,云南润升还于10月13日委托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

长丰学校作为食堂的委托方,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同样存在严重问题,学校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现象,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也不到位,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严肃处理与整改措施

针对此次事件,官渡区联合调查组迅速行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事企业云南润升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的高额罚款,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被要求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罚。

长丰学校方面,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依法免职,学校被责令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学校需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昆明市纪委监委已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官渡区还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社会反响与反思

此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家长们纷纷表示,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而不是让变质食品进入学生的餐桌,他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对于学校而言,此次事件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学校应该深刻反思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力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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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欢

这家伙太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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